離職后,還黑入老東家服務器“挖礦”
檢察護企舉措:檢察機關就完善員工離職管理、提高計算機網絡防護等級、加強員工網絡安全教育等,向案涉公司進行預警和提示,幫助案涉公司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檢察日報訊(記者蔣杰 通訊員馬璐琪 黃姜孌)離職員工為獲取虛擬貨幣致富,秘密控制老東家的600余臺服務器為其“挖礦”,從中非法獲利10萬余元,造成老東家巨額財產損失。經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張某是一家網絡加速公司的老板,公司靠出租服務器和售賣流量盈利。2023年3月,張某發現公司服務器被不斷重啟,運行速度變慢導致客戶頻繁投訴。服務器的性能逐漸下降,每月的耗電量卻在急劇上升。心生疑慮的張某隨即組織技術人員展開排查,結果卻讓其大吃一驚。原來,公司的600余臺服務器都被人植入了“挖礦”木馬,不知不覺中竟成了別人的免費“礦機”。張某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偵查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胡某。
原來,胡某曾是案涉公司的員工。離職后,胡某發現自己可以通過一款遠程控制軟件連接該公司的工作電腦及服務器。于是,他便打算利用老東家的計算機資源“挖礦”,以獲取虛擬貨幣。為此,他在遠程獲取服務器私鑰密碼后,登錄服務器并植入虛擬貨幣“挖礦”程序和運行腳本,實現自動“挖礦”。為了避免被公司發現,胡某又通過修改服務器配置將腳本設置為“每小時自動運行一次”和“有用戶登入時自動關閉挖礦程序”?!巴诘V”所得的虛擬貨幣均被如數取入胡某所設置的虛擬貨幣錢包,經銷售提現,再進入其個人賬戶。
經查,自2022年3月起,胡某就開始利用上述方法牟利,截至案發,共計從中非法獲利價值10萬余元的虛擬貨幣,造成原任職公司巨額經濟損失。
案件移送慈溪市檢察院后,檢察官針對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法律后果,“挖礦”可能造成的大量能源消耗、網絡安全隱患、社會危害等問題對胡某進行了釋法說理。隨后,胡某自愿認罪認罰,并積極賠償被害公司經濟損失共計120萬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2023年10月,慈溪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胡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為了幫助案涉公司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案件辦結后,慈溪市檢察院就如何完善員工離職流程,強化離職后風險評估、追蹤防范、信息保護及追責機制對該公司進行了預警和提示,并建議公司加強在職員工網絡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計算機網絡防護等級。
目前,檢察官在回訪中了解到,該公司已規范對在職員工和離職員工系統登錄口令的管理,加強了日常后臺監測,并對員工進行警示教育,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責編:韓藝紅